|
|
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十五次常委会) |
2005年8月4日至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朱玉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订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城乡广大群众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会议指出,我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防病专业队伍老化,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乡镇卫生体制不适应防病工作的需要;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医疗单位的消毒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理不够规范;疾病防控经费投入不足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改进: 1、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 。要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和卫生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要建立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卫生、教育、广电等部门的职责,采取措施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做好“三大疾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2、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加强领导,逐步落实疾病防控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和工作责任;要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卫生资源,进一步健全疾病防控网络,重点扭转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的局面。可借鉴外地做法,将乡镇卫生防保职能从医疗机构中分离出来,由市财政负担工作经费,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对承担防保督导任务的村医应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国家的各项防病工作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3、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指导。要通过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中小学食堂、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生物制品监管工作,对各类疫苗的购货渠道、运输、储藏条件及接种程序、人员资质等进行严格限制,确保使用安全;结核病防治要统一归口管理,不断将督导工作落实到位。 4、 加大对疾病防控工作的投入。要把疾病防控工作列为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全市计划免疫经费应按规定予以落实,对国家的有关项目应适当安排配套资金,以便工作开展;针对目前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不足、年龄老化的现状,要适当增加编制,择优引进人才,切实加强防控专业队伍建设;要把卫生防病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努力为乡镇卫生防保站配置基本的疾病监测和疫情控制设备,进一步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要加强市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按规划逐步新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要;要尽快建设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可采取政府支持,医疗机构共建共享的办法,即政府先期投入部分资金,无偿划拨建设用地,明确一家牵头单位出资兴建,全市医疗机构有偿使用,市卫生局要认真调研,尽快提出方案,向市政府报告,使中心的建议能早日摆上政府的工作议程,努力使这一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的隐患得到根本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