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陈德松先生“天长市荣誉市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授予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总裁陈德松先生“天长市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