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2009年度工作评议对象,和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的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工作评议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工作评议的单位
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工作评议的内容
1、贯彻法律法规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本届以来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以及依法行政情况;
3、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市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5、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
三、工作评议的时间:
五月上旬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广大市民对上述被评议单位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30日以前来信来电反映。来信请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注明“工作评议”字样)。电话:7025525 电子邮件地址:tcsrd@163.com
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