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仲文耀主持会议,副主任严长荣、汤长玉、袁同德、丁杰出席了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0月15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0月15日在南市区政务中心新大楼举行,会期一天。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财政决算及2009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性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五、审查批准2008年财政决算;六、工作评议;七、人事任免。
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就本次常委会会议相关议程作了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我市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审计局负责同志列席了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