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周 强 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薛建红 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 文 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金 玲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如根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承良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