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在我市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调研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斌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任务。他指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地方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方式,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完整,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市、县人大常委会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外延,严格按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开展工作;要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做到不缺位、不越权。“一府两院”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李庆国在座谈会上交流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强调,备案审查是法定权利,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监督检查和备案审查,准确掌握备案审查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用好法定权限。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钢昌,我市领导杨东坡、夏文蔚、严长荣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