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委各项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在机关建设和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不断拓宽联系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渠道,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人大机关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挥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维护机关团结和谐。
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做到重程序不拘泥、有形式重实效、讲惯例不教条。不开没有实际意义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
六、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更好地为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及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服务。
七、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社会待遇等有关规定,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
八、加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一定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改进作风,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履职为民、务实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奋发有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为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创造新业绩。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