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免去
杨丘远的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鲍承勋的天长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胡尚文的天长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杨丘远为天长市建设局局长;
周彤生为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发科为天长市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