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
刘翠红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恒义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永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
宋争鸣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吕春平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永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翠红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恒义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永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