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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5日

  

(2007年8月22日,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乔林、欣金石、董学林、陈一鸣、徐海东、刘生成、潘胜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耀翔、张登科、方桂庭、潘桂葆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潘学成、许长松、石学林、单连兵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巧玲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宗林、高  峰、瞿  常、郎玉明、王金国、陈士彤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孙国卿、徐有山、高士凯、闫福春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云、夏保平、吕正国、叶建林、潘中勇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玲、李福喜、周亦春、郁士河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辅仁、何  镔、许  健、周建中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妍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房云龙、吴金华、周建文、徐永德、闻宗和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苗家林、崇国宪、陈  青、董金标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陈姝峰、殷德林、朱福江、王和平、祝学彬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张信虎、戴建中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杨登跃、曹天铭、谢传霞、唐乃进、刘  标、钱宁生、戴  强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徐步山、王炳华、王金友、田  勇、杨锦林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苏桂仁、刘社祥、张宏阳、梁炳跃、钱明峰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俞开明、崇  鑫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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