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任命
封开许为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云年为天长市统计局局长;
周彤生为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 林为天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云年的天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左明伦的天长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陶 炼的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