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江 煜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易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单连兵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许 健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潘翔云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邹晓峰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钱明峰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桂仁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士彤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宗林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志强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有山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