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东坡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2011年1月7日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东坡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东坡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