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杨东坡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东坡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