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周家华、徐辅东、徐宝莉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松洲、刁天球、刁天留、赵士鹏、崇殿祥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鹿 松、薛 飞、姜培忠、缪士昌、王玉华、高东军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 磊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薛国山、彭发华、杨发源、陈卫东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 刚、赵龙生、朱建华、钱富熙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张 钰、杨锦林、王炳华、徐步山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思国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乐平、殷德林、王越荣、陈建明、陈乔林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学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金国、吴松洲、潘翔云、江 煜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建中、张登科、方桂庭、潘桂葆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