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顾世平辞去天长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