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长市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内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两个项目拨付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为保证天长市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内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两个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同意市财政在市城投公司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贷款的3.9亿元10年期内,按照约定的金额及期限支付资本金、代建资金、融资费用等,并将上述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