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长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还贷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为保证天长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贷款7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偿还,决定同意市财政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安排1400万元本金,利息据实安排,用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长市支行还本付息。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