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查建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所作的《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1年市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收入征缴,严格支出管理,全面完成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财政预算收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