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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大纲代理市长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7日

(2015227日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刘荣祥已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大纲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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