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牛载之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牛载之辞职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