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现将天长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公布如下: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具体安排方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