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大山为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 永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曾春华为市民政局局长;
王正义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钱 峰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叶恒田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朱宏文为市水利局局长;
王信民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余永春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文强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森华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陈厚兵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祥贵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钱 峰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正义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黄志贵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大山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吴文强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朱宏文的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陶志华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孙启智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孙光明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 祥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