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潘中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草案的报告》,经审议,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市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收入征缴,严格支出管理,全面完成2016年市财政预算收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