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天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丘 泉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夏桂勇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锦章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万唐仓为市人民法院铜城人民法庭庭长。
二、免去
徐 文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进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