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周毓江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忠杉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永春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李玉宝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勤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元叔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闻宏宝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