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严重违纪,徐弘提出辞去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弘的辞职请求,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