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委、滁州市委和天长市委的工作部署,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制度,为保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三是统筹推进,抓紧落实,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选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当天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通过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办公室 董来银、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