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友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董学文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程强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