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相阳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家亮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玉惠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杨 健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培义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顶忠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茂宣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