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董来银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顾之东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贺敏星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包蕾蕾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海东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唐艺文为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潘光辉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伟伟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发华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爱农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沈长付的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