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沈国祥为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新雯为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正芳为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袁义的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东军的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