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天长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市中医院新区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中医院新区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中医院新区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同意将天长市中医院新区PPP项目每年需财政安排支出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政府信用;要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用途,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