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曾国辉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国辉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