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国辉辞职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20181225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曾国辉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国辉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