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 月4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
因工作变动,邓金文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邓金文辞去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精神,邓金文的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