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吴振文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振文辞职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