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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2日

 

 

 

 

 

 

 

 

 

 

 

 

9月12日上午,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43人,履行请假手续的18人,实到225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是:贺家平、杜永冰、吴振文、董学文、史法勇、张宏生、何学军、鲁凯、宰正平、朱慧琳、吕传华、吴国敏、王林、邓金文、孙兆宏、周建平、王金友。本次会议由市委书记、大会执行主席贺家平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员名单,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大会选举。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计票结果,张宏生同志当选为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杜永冰同志当选为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鲁凯同志当选为天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侯金鹏同志当选为天长市人民法院院长。

市委书记贺家平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生、市人民政府市长杜永冰颁发当选证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生为新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鲁凯、市人民法院院长侯金鹏颁发当选证书

新当选的杜永冰、张宏生、鲁凯、侯金鹏等四位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市委书记贺家平作了讲话,他说: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效果,即将胜利闭幕。当前,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市十五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市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聚焦‘强富美’、决胜‘113’”奋斗目标,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共同向往、共同行动,市委希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代表,要主动作为、尽心尽责,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天长,贡献更多更强的人大力量。

贺家平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提供坚强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市人大常委会要提升政治能力,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一委两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

贺家平指出,全市人大工作要强化履职实践,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聚焦‘强富美’、决胜‘113’”奋斗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力推动实践创新,加强同长三角地区同级人大的横向协作,构建人大工作新格局;要着力增强工作实效,围绕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贯彻执行;要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聚力发展大事、民生难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促进民生改善。

贺家平强调,广大代表要强化代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广大代表要心怀“国之大者”,为民履职,服务人民;要强化履职担当,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增强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做到察民情、解民忧;要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贺家平最后说: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我们责任在肩、使命光荣,前途可期、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天长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天长建设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新当选的天长市人民政府市长杜永冰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接过市长的“接力棒”,既是一个新的起点,更是一次新的考验。将坚持忠诚为要,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展为上,始终做到担当作为。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把市委“强富美”“113”的“规划图”变成“真场景”。坚持民生为先,始终做到成果共享。不断加大教育、医疗、城乡基础设施投入,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好一批实事,牢牢守住安全和生态底线,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坚持法治为本,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成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勤廉为根,始终做到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实际行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杜永冰最后说:天长昨天的成就是干出来的,天长今天的精彩也是干出来的,要创造天长明天的辉煌,还是要靠苦干实干。只要我们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开拓进取,天长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上午11时,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市人大常委会历届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直驻天单位负责人;市委序列有关单位负责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群团组织,驻天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不是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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