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犯罪,陈海山提出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海山的辞职请求,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