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学鸿为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唐来余的天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美琴的天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卢 林的天长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