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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董建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董建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1227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董建国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第一款的规定,天长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董建国辞职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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