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香元辞职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香元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到龄退休,陈香元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十二第一款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香元的辞职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