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您现在的位置:天长市人大>>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06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4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市人大各代表小组:

根据《天长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06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6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代表在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现对2006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保证活动时间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以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是履行代表职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会议期间代表工作的延伸与继续。因此,各代表小组要在市人代会闭会期间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坚持做到每个季度至少活动一次,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二、丰富活动内容

重点围绕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第一季度:组织代表联系走访选民,征集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好乡镇人代会;组织代表学习《土地管理法》,配合市人大搞好执法检查。

第二季度:组织代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洪法》,对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户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村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相关调研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代表学习《动物防疫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视察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季度:组织代表学习《选举法》及安徽省《选举实施细则》,配合、参与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对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视察与调研。

三、提高活动实效

各代表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在增强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对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组织和单位交办并向代表反馈,同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为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依据。各代表小组的一些重大活动,可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的负责同志参加。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