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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2017年8月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完善体育组织网络,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我市体育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在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体育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匮乏,管理有待改善;体育健身指导体系有待完善,工作有待加强;参与健身的人群结构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体彩公益金未能完全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活动开展

为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规划工作力度。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有效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深入学习宣传《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全民健身知识,为依法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布局,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化格局,满足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需求。

二、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尽快出台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政策,同时严格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推进体育场馆建设,扩大场馆开放力度。尽快启动南市区奥体中心建设,使规划早日成为现实。加大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力度,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逐步向群众开放,提高使用率。建立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四、关注重点人群健身需求,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加强对青少年、中青年、老年人和农民等群体健身需求的研究,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指导开展健身活动。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为在职职工体育健身创造条件。体育主管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和健身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健身理念,规范健身方式,解决群众普遍存在的盲目健身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国民体质检测制度,切实运用好检测结果。

五、完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服务作用。巩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在省内有品牌、滁州有位次、天长有影响、家庭有正能量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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