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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5日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至14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天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议天长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天长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天长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通过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九、选举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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