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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宏生,市二级调研员陈学文参加。
检查组先后前往新街宁天生态家庭农场、高邮湖汊河段野生动物栖息地、铜城乌龟养殖基地等地,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相关许可证资质、详细了解野生动物的繁育情况和保护管理措施。
张宏生在检查中强调,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案说法;强化部门协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加大对市场、餐馆、栖息地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捕食野生动物行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抓好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保护工作,把保护和救助有机结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详细汇报了在加强野生动物监管方面,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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