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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天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决定
(2023年7月6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天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会议认为,该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接安徽省、滁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任务,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是我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
会议决定,同意《天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规划获批后,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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