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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鲁凯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6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鲁凯提出辞去天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鲁凯辞去天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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