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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党组有关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0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在《通知》中强调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要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同志在学习中认为,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推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和《若干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职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增强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落实好通知和若干意见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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