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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02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今年10、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你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
   
   
                                                                             2005年10月13日 
   
  

 

    《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今年10、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
    评议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主体,对市质监局贯彻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议的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成立评议市质监局工作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文耀任组长,袁同德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市直、南片、北片三个评议调研小组,分别由汤长玉、袁同德、叶公民为评议调研小组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
  三、评议的范围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安徽省实施产品质量法办法》、《安徽省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03年4月以来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
  2、制假大案要案查处情况;
  3、产品质量、认证及强制性管理监督实施情况;
  4、窗口服务质量情况;
  5、检测收费和打假的罚没情况;
  6、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情况;
  7、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情况;
  8、自查自纠及边整边改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
  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
  1、10月15日前形成评议方案。
  2、市质监局按照评议方案制定迎评实施方案,认真准备迎评工作。
  3、市质监局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按照评议的内容要求,写出综合汇报材料,于10月底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供评议工作组调研时参考。
  4、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作动员报告,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请市政府领导讲话。参加会议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工作组成员,市质监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
    (二)调研测评阶段
  1、听取市质监局关于评议内容方面的工作汇报。
  2、动员大会后发送征求意见函。
  ①向市人大代表发函,广泛征求意见。
  ②向全市各类骨干企业发送“致全市工商企业的一封信”,征求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3、11月中旬,评议工作组分3个调研小组深入市直和南片、北片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实整理评议材料。
  4、组织对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测试。
  5、11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听取3个评议调研组的调研情况报告。
    (三)评议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初召开评议大会,对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管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大会的主要内容:
  1、听取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2、听取三个评议调查小组调查评议意见;
  3、听取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整改表态发言;
  4、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讲话,提出整改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工作组成员,市质监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及骨干企业负责人。
    (四)整改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质监局接受评议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和评议工作组的评议意见,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市人大常委会写出评议工作总结,报市委,抄送滁州市质监局,市人民政府及被评议单位。
     五、评议的工作原则
  (一)党的领导原则。评议工作始终坚持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评议结束后向市委作出专题报告。
  (二)依法办事原则。在评议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宪法、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是非的依据。纠正评议对象错误行为或行政违法行为,也要坚持按法定程序办理。评议工作组、参评人员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制定方案、开展调研,还是进行评议发言、形成评议意见,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注重实际效果。在形成评议意见时,要坚持客观公正,该肯定的成绩要充分肯定;该指出的问题,要明确指出。
  (四)群众路线原则。开展评议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评议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要通过公开宣传、发放征求意见书、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评议工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跟踪监督原则。整改过程中和整改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适当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督促整改到位,特别要注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保证评议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要注意与当前工作结合好,通过评议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分组人员名单:
  市直组:袁同德  魏祥华  张  义  陈金桃  李宏根
  南片组:叶公民  吴祥贵  张国云  张忠杉  阚乃高
  北片组:汤长玉  李明赋  董学林  纪顺阳  王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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