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麻丽敏为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德佑为天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叶恒田的天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