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赵成刚、王德佑、高东军、丁寿林、袁平、林杨、黄銮国、袁长龙、万福贤、徐永德、陈冰、谭振田、王志赵等十三名代表提出辞去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成刚、王德佑、高东军、丁寿林、袁平、林杨、黄銮国、袁长龙、万福贤、徐永德、陈冰、谭振田、王志赵等十三名代表的辞职请求。林杨的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